来广州上学那些事

●来穗人员子女入学指引

入学条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为6周岁以上儿童或小学毕业的儿童在本市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区域:广州市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简称“两个为主”)的要求,由各区政府为主组织实施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入学手续: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为适龄儿童向民办学校申请入读,由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在其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或随迁子女小学学籍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办学”的民办学校就读。

政策性照顾入读: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异地中考相关规定

根据广州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来穗人员子女满足相应的条件,可以在广州参加中考,有关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如下:

1.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广州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广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2.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范围内(含在广州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广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广州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广州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

(2)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3)实施时间:2014至2016年为过渡期,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2014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2014年至2016年,具有广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但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审核及材料清单

4.1.png

●异地高考相关规定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来穗人员子女满足相应的条件,可以在广州参加高考,有关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如下:

1.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下同);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教育主管部门

广州市及各区教育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4.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