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旅游你必须知道的

办理出入境指引

●服务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第1类人员: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个月,已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2.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3.第3类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第4类人员:第1、2类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5.第5类人员:60周岁(含)以上老人。

6.第6类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办证种类

1.第1、2类人员

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第3、4、5类人员

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3.第6类人员

可申请办理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台同类签注。

●所需材料

1.第1类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3)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第2类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第3类人员

(1)本市户籍居民(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4)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第4类人员

(1)第1类或第2类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4)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免交〕;

(5)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6)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第5类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第6类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3)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

1.上网预约

登录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在“出入境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办证类别——填报个人信息——预约办证时间和地点——获取预约受理编号和取消密码。

2.前台交表

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

可选择速递上门或者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办证时限

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办证收费

收费标准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

●查询方式

1.网址:http://www.gzjd.gov.cn/(广州金盾网)

2.邮政速递查询

(1)电话:11183

(2)网址:http://www.ems.com.cn/

(3)特快专递查询:020-81911089

受理部门地址、电话及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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